刘卫芳,男,汉族,1961年7月出生,江西泰和人,198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77年7月参加工作,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。
1977年7月至1979年12月,江西泰和县马市乡知青;
1979年12月至1981年9月,福州军区后勤十七分部战士;
1981年9月至1983年7月,在合肥电子工程学院电子对抗专业学习,中专毕业;
1983年7月至1986年3月,福州军区电子干扰营副指导员;
1986年3月至1988年6月,南京军区独立电子对抗营指导员;
1988年6月至1990年6月,南昌陆军学院组织处副营职干事;
1990年6月至1994年6月,江西省军区政治部秘书处正营职秘书;
1994年6月至1995年6月,广东省军区政治部秘书处正营职秘书;
1995年6月至1997年8月,广东省军区政治部秘书处副团职秘书;
1997年8月至1999年3月,广东省军区政治部群联处处长;
1999年3月至2003年10月,广东省军区政治部纪律检查处处长(其间:1998年6月至2000年6月在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,研究生毕业);
2003年10月至2009年4月,茂名军分区政治部主任;
2009年4月至2009年10月,韶关军分区政治委员;
2009年10月至2010年1月,东莞军分区政治委员;
2010年1月至2011年7月,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、东莞军分区政治委员;
2011年7月至现在,东莞市委常委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、东莞军分区政治委员。